当时动迁补偿是以经济补偿的形式给我们的。但是动迁办当时答应我们还给我们格外补偿宅基地,我有两处房为什么就分一个?
更新时间:2009-03-24 10:46:3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营口盖州市**办事处的农民,我的房屋在2008年5月份因规划动迁,当时动迁补偿是以经济补偿的形式给我们的。但是动迁办当时答应我们还给我们格外补偿宅基地,2009年3月22日宅基地终于有信了,西海乡政府通知所有动迁户开会,开会的内容是分宅基地,条件是动迁面积大于150平米的给3间房的宅基地,不到150平米的给2间房的,当时动迁我的房屋是两处,一处38平,一处75平。都是有照房,都是我的名,现在乡里给我分得就是一处2间房的宅基地,现在我就是想问一下,我是应该得到2处宅基地呢还是一处呢。[另外我们这还有就是也有一家两处房的,不过房照是一个儿子的,一个爸爸的,分宅基地就分两个] 我有两处房为什么就分一个?希望能帮忙研究一下,敬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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