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单位不给发工资
更新时间:2009-03-23 14:30:03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12月15日应聘到该酒店。因为尚未开业,所以还没有签订合同。2009年3月4日我提出辞职,领导批准了,2009年3月6日正式离职。离职时我在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写了委托书,要求我2009年2月份及3月份的工资均由余某代领。可是就在3月16日领工资当天,酒店常务副总等人却不给工资,说是当作押金。我想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可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帮我受理,因为他们的势力很庞大。而我手上只有2008年12月到2009年2月份的考勤表,我想请问这个证据可不可以?我要怎么写书面报告?还有可不可以拿到所有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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