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找工作为由的骗钱
更新时间:2009-03-23 00:02:54
问题描述:
收 条
收到人民币三万四千圆整(委托陈德发等人办理**找工作事宜),在2008.10.15.前办好,如办不好,人民币如数归还,其中盛建平贰万四千圆整。注:10.15.办不好,由陈得发归还。
经办人:陈德发 崔平
2008.9.26.
以上是陈德发写的收条,整件事纯属诈骗。他口头说还,但直至今天分文未还。可以依此(原件)申诉吗?申诉书怎么写?胜诉把握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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