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在法律上我们属于受害的一方吗?我们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8-10-28 10:37:55
问题描述:
我的父亲因为重男轻女,在外面生了一个男孩,现今8月大,才告知我跟我母亲。由于孩子的母亲是有美国国籍的中国人,孩子出生在美国,现在我父亲把自己的材料寄到美国,并为孩子注册了公民。我母亲现在要求离婚,我父亲暂时不愿意离婚。只是因为他现在的事业是不允许离婚的。但是他又想跟我母亲假离婚,跟那个孩子母亲假结婚,为的是可以去美国看小孩。不管怎样,离婚是肯定的,只是对现有的财产的分割存在异议。现有4处房产,2处店铺。2处商品房是婚后购买,名字分别是我跟我母亲,父亲跟母亲的名下。一处是单位分的房子。还有一处是婚前我爷爷留下的。店铺都是我母亲的名下。我母亲作为一个受害者,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母亲因为工伤,退休已久,没有收入。我想请问您,我们应当如果分割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如果规定的?如有必要,我会亲自拜访您,咨询。麻烦您先跟我说下现今我们的优势以及劣势。谢谢。无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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