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他欺诈,要求他作出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3-19 18:56:01
问题描述:
我是外地离异女人,有一九岁小儿,男友是本地人,也是离异带有一个十一岁儿子。06年11月,我背井离乡为了男友来到了他的家乡乌鲁木齐,07年5月在男友的授意下用我的钱投资了一间汉堡饮品店,约合10万元,至当年10月下旬,因男友经营不善,只好将店廉价转让,资金所剩无几,期间,在乌市我们租房居住,所有费用均是我来承担,08年5月,男友自称朋友介绍到阿勒泰去工作,留我独自在乌鲁木齐,随后他便一边欺骗着我,一边在当地与新结识的女性交往同居,接受钱物,我却毫不知情,为了让他安心工作,我在乌市照看他的儿子,并经常去看望他的母亲及其家人,11月他提出和我分手,我在乌市举目无亲,钱财也被他消耗殆尽,因此滞留乌市,无法回老家,09年2月,我的父亲去世,而我因为路途遥远,连老人家最后一面也没见上,我十分的自责,悲伤。心理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每天噩梦缠身,彻夜无眠,想到了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因他而起,不禁悲从中来,没脸再见家乡亲人,真想一死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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