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买了一辆面包车,没有过户,当事人家属告到法庭,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9-03-18 10:33:32
问题描述:
三年前我买了一辆面包车,半年前5000元钱卖给了一个朋友,没有过户,最近那个朋友又把车卖给了他的一个朋友也没过户,而这个朋友上个月开车造事,撞死一个人,当事人家属要求陪偿40万元,造事车主只同意陪偿15万元,由于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家属告到法庭,法庭把我追加为第三被告,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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