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但因开发商延期交房1年多,退房时怎么补偿损失
更新时间:2009-03-16 20:26:0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是07年4月份贷款买了第一套房子(配套费、公共维修基金3%、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金是签订合同时已经付),并从07年6月份开始还银行贷款,合同交房日期为08年3月31号,可到现在还没有交房……
今天又与开发商咨询结果,开发商答复大概7月份交房……这种答复已经是好几次了,到期之后又往后推迟……
咨询了延期原因,开发商答复“与施工队没谈妥……”
咨询:
1、如果退房话,房款、配套费、公共维修基金3%、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金等能否全部退还给我呢?
2、这一年半多的时间,光银行贷款利息还了2万元左右,这些能否让开发商补偿给我呢?
3、退房的话,款项是多长时间返还给个人呢?
4、有没有其他违约补偿呢?(合同是交房日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开始总房款的万分之二/天,作为补偿)
还请百忙之中给以答复,谢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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