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门面出租、收回,租用商户的转让费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3-13 18:10:50
问题描述:
我于去年3月从别人手里转了一门面房卖服装,当时收取了几千元转让费。因为当时房租快到期,转租时我电话询问过房东是否还继续租出门面,房东说“还要继续租出来,只不过要加1000元的房租”我于去年4月份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因为当时想房租都是一年一年的缴,所以我们只签订了一年的租用合同。合同期限于2009年4月。本来打算今年继续租用的,但昨天房东来通知我们说要收回门面,并说她去年便决定只租出去年那一年了,叫我们处理好,于合同期满搬出去,我们的转让费怎么办?本来现在租门面都是需要转让费的,一个接一个的,但现在房要收回去,请问我能减少损失么?房东有过失没有?如果去年租房时房东说她只租用这一年了,我想是不会有人愿意也转让费去租用她的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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