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提出离婚,在塘沽法院立案,请问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有权利评估吗?房子这部分怎么分割?
更新时间:2009-03-12 17:25:54
问题描述:
我弟弟2008年因为脑萎缩生活不能自理,他爱人于2008年9月带着孩子,带着家里的所以积蓄走了,11月份提出离婚,在塘沽法院立案,一直没有开庭,法院说女方要求做房屋评估,房子是我弟弟婚前买的,公积金贷款,现在还有十多万没还清,请问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有权利评估吗?房子这部分怎么分割?女方已经快半年没管我弟弟了,是否构成遗弃?塘沽法院迟迟不开庭,家里四处借钱给我弟弟看病,已经维持不下去了,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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