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想通过整人手段逼员工辞职而不赔偿
更新时间:2017-05-04 22:37:32
问题描述:
三年前公司重组,属原公司重组留用人员。与新公司签订三年期学动合同。两年前与新公司签订专项培训协议:公司为培养高级人才,满足条件的员工先垫付学费,学习期一年领取结业证后,公司分五年返还学费,学费数额高于本人一年的工资。去年已返一年学费。约定服务期七年。今年2月初,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公司通知为削减管理成本,调整岗位到作清洁工。新岗位与本人年龄能力学历职称严重不符。这里地处边疆,企业内没有多少高学历人员。是否属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更?本人认为公司违约在先,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返还至2月应得到的学费,遭拒。在合同已履行情况下,因为本人要求,公司单方面于2月末出补充协议让所有专项培训的员工重签:即合同期内离开公司,全额返还公司已给的学费;调整到工人岗位不再返给学费。其他人敢怒不敢言违心签字。本人认为不合法没签字,公司找别的理由对本人加大罚款并张贴公布。公司不断排挤刁难原有企业员工,让并不适合的人员到一线最坚苦岗位,干不了就得辞职,是否是变相裁员?马上劳动合同到期,如公司不给出手续能领到失业金吗?合同终止用返还公司已返的学费吗?谁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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