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证据告他,能立案吗?
更新时间:2009-03-12 10:35:40
问题描述:
我家人给我介绍了个招女婿,前年腊月在村里办了酒席,我和他关系还算不错,可是新婚20天,他就悄悄走了,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还拿走家里钱和一些金器共计约2万元,那可是爸爸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到现在也见不到人,听朋友说好像在他老家了。我就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没有证据他拿了钱,这样没证据告,警察局能立案吗?还有我们因为不到年龄,没领结婚证,就办了酒席,现在他人走了,我是人财两空,我能告他吗?能问他要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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