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那10000元钱吗
更新时间:2009-03-07 20:01:2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和我女朋友于2006年7月末认识并恋爱,当时她和她男友并未分手,只是因为闹矛盾而分开,我并不知情,8月初检查出怀孕,当时我女朋友不敢确定这小孩到底是谁的,考虑到小孩的因素,我还是愿意娶她,但是她在9月份联系过她前男友后突然与我分手,并嫁给了前男友,可是在2008年2月份的时候她突然带着已满10个月的小孩回来找我说孩子是我的,她要和她老公离婚回到我的身边,并说父母家里开店缺钱向我要了10000块钱,可是在一起之后的几个月她一直没有同她老公离婚,同时背着我和外面多个男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考虑到小孩因素我还是多次原谅了她,可是最后她又找了个比较有钱的男人后就坚决和我分手了,我想要回那一万块钱,她们拿抚养费问题要挟我不肯还,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还能要回那10000块钱,如果她和她老公不离婚是否有权向我要抚养费?或者离婚了是否有权向我要抚养费?如果我不承认小孩是我的,她们是否有权要求我去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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