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损害我们的利益,我们可不可以叫他赔偿
更新时间:2009-03-07 11:11:40
问题描述:
我在2004租了一间商铺做生意,2006年商铺转手卖给另一个老板,我们又签了两年合同,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就没继续签合同,但屋主就继续来收租,但2008年12月6日的时候,屋主又说将商铺卖给了另一个老板,新屋主给了一张通知我们说要将铺收回自已做生意,要我们在12月30日搬离,但在1月份时,新屋主又发了一张的的租屋合同给我们叫签约,但价钱谈不合就未签,但他在前两天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私自将商铺的水,电都停了。今年的铺租他没来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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