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同诈骗罪吗?
更新时间:2009-03-08 09:49:15
问题描述:
张三是搞房地产开发的,且是法人。在2006年以预售的方式将一套房屋以16.8万元卖给李四,并与其签订了一合购房合同.2007年,在未得到张三这个法人的同意,张三的合伙人刘五将该套房出卖。为弥补,张三将另一处即将修建的房屋一套,以变更的形式与李四签订了房屋变更合同。几个月后,由于种种原因,张三撤了法人,但仍有此地的股份。随后,李四就认为此地不再属于张三,他就告张三“一房二卖”。公安机关就以“合同诈骗罪”将张三拘留,到今天已经10天。
我想请问,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的拘留行为是否正确?张三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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