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没有偿还能力,现法院执行局说要拘留我,请问他们有何依据?
更新时间:2009-03-04 10:14:3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于2005年9月离婚后法院判我归还分属2个银行已到期的各3万元贷款。我一月工资收入仅为1400元。07年农行和我签订了每月还款750元的协议,现一直在履行。另外一家银行是信用社,我已没有偿还能力,每月只能保证偿还400元,信用社于07年把我起诉到法院,法院调解为我一年偿还一万元本金及利息,但我只能保证每月偿还400元,也没有可供执行的其它财产,现法院执行局说要拘留我,请问他们有何依据?对我工作有何影响?拘留后我能保住我的工作吗?我该怎样做才能最大保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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