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09年2月25日才通过银行汇款还了2700元(因为借款人非本地人)想问:是否我就能有完整的索债权!
更新时间:2009-03-03 22:09:48
问题描述:
某人2007年3月30日给我打的借条为07年4月30日是还款日期,也许借款人自身经济困难问题所以没有及时还款,直到2009年2月25日才通过银行汇款还了2700元(因为借款人非本地人),他承诺每月还款2500元以上直至2010年6月款项全部还清,因前期借条已快到作废时间,所以他说重写一欠条寄给我,但我担心他会找人代笔,那么我就无法向他索款.所以想问:如果我有他本人讲述愿意或已经从2009年2月开始还款给我的录音,再加上07年3月30日的借条,是否我就能有完整的索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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