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财物被盗,单位有责任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3-03 10:38:29
问题描述:
职工摩托车停放在汽车车库,该车库张贴了严禁停放摩托车的告示,并另指定了摩托车停放处。门卫及时发现了摩托车被外人驶离大门(从盗窃嫌疑人进大门到出大门前后只有80秒左右),并及时向单位汇报,查证确实是车辆被盗后,马上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1、该职工停车未停放在指定地点,且未交待过任何人,单位有责任吗?
2、单位不但请了保安,而且还有宿舍区的门卫。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财物被盗事件,单位有责任吗?
3、保安担负办公楼的安全责任,主要工作岗位在办公楼大门,而车库位于办公楼底层,与宿舍区共一大门进出,保安公司对位于办公楼底层的车库有保安责任吗?
4、宿舍区门卫及时发现了异常并及时作出了处置,宿舍区门卫有责任吗?
5、宿舍区门卫应对宿舍区内的财物被盗承担赔偿责任吗?
另,我是单位负责安全工作的,也想借此机会学习下,单位是否应对职工私人财产被盗、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手机、钱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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