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之争
更新时间:2009-03-04 22:19:08
问题描述:
主要是因为买二手房,首先是卖家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买新房,为期一年,12月到期,按理说他就没有权利再把房屋出售,买家是在知道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下贪图房屋便宜便付了定,并写了收据,收据上写的是自付定期起三个月内付完全款,且扣除5000作为拿到房产证之后再付,不然不会退押金。我想知道如果要继续买,应该怎么保障我们的权益,如果想退押金他不退的话,是否可以用欺骗罪将他告上法庭拿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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