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各位律师.这够成了买卖没.有什么法律文件说明买卖的基本情况.
更新时间:2009-02-28 18:11:45
问题描述:
2009年2月13日.我在长沙星沙山水人家与同小区居民陈某达成口头协议 我赋予陈某1000元红包.陈某将其家养的萨摩犬交与我喂养.并要我承诺不能将其狗转让买卖.陈某也承诺说如果我以后若有事情没时间喂养其犬.我可以将狗还给他.而他也把红包如数退还.现在因某学习原因我没时间喂养该狗了.而把狗还给陈某.但陈某说.当初是以红包的形式打给他.他才把狗让我们喂养.不构成买卖.又说既然是红包.不存在买卖.就没有送了就还的道理.虽然没有具体的物证.但我喂养此犬以成为事实.小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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