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写撤诉书有用吗?
更新时间:2009-02-27 13:43:0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08年8月份时因前女友瞒着我给人当二奶被我撞见其情人送她回家,其后前女友向我提出分手。我一时冲动拿以前拍的前女友裸要挟,以短信形式向前女友敲诈勒索一万元人民币。未遂,后被刑警队刑事拘留15天后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一直在忏悔没再惹是生非。拘留期间父母找到前女友家调解,前女友家里刑警队撤诉!拘留15天后办理取保候审,释放通知书上写着因检察院不批捕被释放!
前两天检察院传唤我说要提起公诉,家里实在没钱请律师了,但我这有一份受害人亲笔签写的撤诉申请书,上面明确写出已经原谅我,请求不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
请问律师这份申请书有用吗?我应该在没开庭之前把它送交到检察院和法院吗?还是在开庭时拿出来??
望详细解答!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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