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提出来的;以后房屋拆迁赔偿金他要得四万再分合法吗,急急急急急急。。。
更新时间:2009-02-26 22:11:15
问题描述:
我读初中九六年父母把乡里平房卖的钱在汉口姑嫂树这边做了一套两间两层的房子,爸是泥浆工主要做墙,哥在旁边打下手把房字做起来,哥在这多贴了一万左右,房子做起来哥嫂就结婚,第三层是前两年我们兄弟合伙加起来,(当年的地基是爸和哥帮别人做房子出的力换的),做房扯的帐当年爸妈换了两万左右,哥分家我们兄弟分了几千的帐。我去年底结婚,妈跟岳母家说这房子暂时这样分。一楼哥哥住二楼我住,三楼一人一半,以后房屋拆迁赔偿费兄弟二人平分。我结婚装修的是三楼占了哥哥十个平方,我哥要我把二楼租出去钱把爸妈养老他不出一分钱养,我说出钱养父母都出一样,我情愿把二楼留到来人来客用,我哥说我们如果不照他说的做,以后房子拆了他要一楼(一楼拆迁费高些),我得二楼的钱三楼的平分。他说按总金额他要得四万再平分,这两种选择在法律上合法吗,这栋房子什么证都没有这边的私房都没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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