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公告有没有违法。
更新时间:2009-02-25 16:04:57
问题描述:
几个月前我想买一个门面,就去了一个房产公司,因为门面还没建起,房产公司的总经理就要我放30万到他那里,说等门面建起来就给我个好位置,因为他是公司总经理,又占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所以我就相信了他,放了三十万在那里,他给我开的是私人借条也没盖公司的章,过了几个月我到他公司去问他公司的人说他已经退了百分之27的股现在也不是总经理,我打电话给他,他又说没有钱要过几个月才给钱。 后来我在本地方打了个公告是这样写的, [公告] 原京城置业公司 总经理李光天,在职期间虚构为他人定购门面,收取定金或以高息等多种形式,非法向多人集资,现以携款离开衡东,望以上情况受害者与本人联系。 请问我这样有没有违法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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