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归属争议?夫妻共同财产以何时间为界?
更新时间:2009-02-24 15:03:26
问题描述:
我和男方订婚后住在一起,先举行的婚礼,因为感情不稳定,两年后才正式登记。从登记到现在三年多,儿子两岁多。我的房子是登记前交了两次款,登记后交了一次。均为我和父亲出资,(婚前出资包括男方婚前给的财礼钱两万元)。我和父亲的出资有存折及银行取款小票,及我向父亲打的借条为据。房产证及土地证上是我自己的名字,(登记后才办好发到手中的)。请问如果离婚,划分共同财产以登记时间为界,还是以举行婚礼或同居在一起时间为界?我的房产会有争议吗?婚前给的彩礼钱应该退回男方吗?急盼律师指点,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