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强奸还能追究吗?
更新时间:2009-02-24 17:37:23
问题描述:
我妻是一个乡镇单位的职工,有一天被其单位副主任强暴,出于怕丑和家庭的考虑没有告发.后又发生了几次,每次都被其暴力或威胁而得手,其间我妻也把当时情况反应给正主任了.未作处理.后来那个副主任调动了,还对我妻打电话骚扰,如不接其电话,就打到我家骚扰.我当时不在意,后发现卜不对劲.经我调查和我妻的述说才知真相.可距事发已三年多了.请问还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吗?其间我妻的房门被其踢烂别人看见,脸被打青别人也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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