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提出给每个员工赔偿三个月的工资。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还应该索赔哪些权利?
更新时间:2009-02-23 22:48:29
问题描述:
我们受雇于一家国有企业,属聘用性质。在此企业工作了有三年零两个月。企业没有给我们签过劳动合同,三年里也没给员工买保险。现在由于企业要征用我们的办公场所,而我们原有的业务也转移给了企业其他部门,把原有的员工解聘了。解聘没有书面的东西,只是口头说,提前了大概三四天就辞退了员工。现在企业提出给每个员工赔偿三个月的工资。
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还应该索赔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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