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有权拘留这么久吗?
更新时间:2009-02-25 10:53:47
问题描述:
去年年底,弟弟和他的一班朋友因聚众打架被本地派出所抓了,伤者被打破头部,缝了十几针。当天伤者家属和我父亲去到派出所后才知道是相识的,说可以庭外和解,只要支付医药费就行了,但派出所说按伤害程度属刑事犯罪,不能保释。第二天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就将他们送去市区看守所拘留了。过几天后才由本地派出所出一封信函说暂时拘留,听派出所警察说大概要关一段时间再开庭审讯。一直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过去了,还没有任何消息,去到看守所询问时没有明确答复,只说现在还没有开庭判罪,不能探访。期间有收到弟弟来信,说觉得很后悔之类的,但部分提及里面情况的语句被人刻意用剪 *** 剪掉了,甚至弟弟写的第一封信我们一直没有收到,怀疑已经被没收了。。。
看守所之所以让他们寄信出来,好像是因为要他们叫我们寄钱进去给他们当生活费。。我不太懂。。。
在这里想咨询一下,看守所这种做法合理吗?有权利拘留这么长时间吗?还有一般这样的事情会有什么结果?会留案底吧?我们能做什么?总不能这样干等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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