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人员并非我不同意接受,是不是无效合同。是不是不应该上交这一部分经费?
更新时间:2009-02-23 20:31:22
问题描述:
您好!情况大致如此,我们单位是事业性单位,我在我们单位承包了一栋房屋的经营权,和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房屋3年的经营权归我所有,但单位要外挂5位单位人员来我处工作,但目前一直没有明确派谁来,也一直无人来岗。单位要求我给没有来的人员作每人2万元的补偿给单位,而这人员并非我不同意接受,是单位一直没有人来。请问,这样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我也是不是不应该上交这一部分经费?
盼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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