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咨询,急!
更新时间:2009-02-19 20:22:2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宾馆的小股东,我们在的宾馆在装修时,我请我爸爸在帮忙做木工,(我爸爸是木工)一个同村的人说他没有事做,让我爸爸给他点事做,然后我爸爸就把他带来宾馆做,那个人做了三天就把手给锯到了,(操作不当所致)花费了20000多块,我们没有签定合同,他现在告我,要求我赔偿损失30000多块,他伤到的时候我就看在同村的人的面上花钱打的送到他市里面医院.请问我现在怎么办,真的打起官司来,我能不能胜诉,如果能,要怎么样才能胜诉?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