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对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在得悉相关情况后,请问在该种情况下
更新时间:2009-02-18 09:59:47
问题描述:
替朋友咨询:现有一对男女仅仅是登记关系(已有4年),但没有真正办理结婚仪式,两人也没有同居,在此期间男方把相关收入都存放在女方处,女方在男方外地工作期间另外结识其他男性,因此对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在得悉相关情况后,认为双方已无在一起的可能,故同意办理解除婚约手续;但女方把男方的存放在其处的全部收入扣留不予返还男方,并称必须以此作为多年来的补偿,但是男方坚持要女方归还其存放女方处的的资金再办理解除婚姻手续,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女方直接向法院提出解除婚约手续的请求,请问在该种情况下,根据法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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