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问题,希望能得到众位的指点!感谢!
更新时间:2009-02-12 14:18:58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的是有关我和一家公司的工资问题,大体是这样的,我于2008年4月——12月,在一家外企工作,从4月——9月公司均按时发放,金额是2000元,后来在合同到期后(合同有效期08年04月—09月),我继续为公司工作,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从09月—12月的公司便一直没有发放,在此期间公司要求我们重新入职,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及时参加,后来我想办理离职手续至今没有办理完成,请您帮助我,向我这种情况可以到申请劳动保障局仲裁吗?如果要回工资的话,我能要回多少来啊?应该怎么说明?谢谢百忙之中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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