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分的困惑,請各位有正義感的律師幫助!
更新时间:2009-02-12 10:09:08
问题描述:
本人与同事A是某著名公司的銷售員.本年1月24日下午只有我們兩在公司上班,有一顧客B女士進來公司,本人前去介紹貨品,期間顧客B女士不斷奚落我們公司,本人并沒有理會且繼續介紹産品.之後顧客B女士走出公司門幾步后忽然返回,并動手打本人,本人也有自衛反擊.同事A見此狀就向前勸開我們,後來附近保安也前來了并報警.當天我們三個當時人到了派出所進行口供記錄,可是顧客B女士却說是本人与同事A一起毆打她,還說是本人先動手打她的.
後來本人公司的兩名主管介入,她們未經同意,自行与顧客B女士談判協商條件,答應賠償顧客B女士5000元等條件,我們認爲這很不合理,當天我們協調不成功.因爲此次事件造成本人多處部位有不同程度的受傷,所以離開派出所后就去了醫院診斷.
本年2月11日,本人与同事A,顧客B女士再到派出所協商.顧客B女士聲稱在打架期間遺失了一條鑽石項鏈,要求我們賠償1萬4千多.我們也沒有答應她無理的要求.最終協調不成功.顧客B女士說一定要告本人進監獄.
今天本人去了做法醫鑒定.過幾天才出報告.
我想問顧客B女士可以成功告我嗎?如果可以告,最壞的後果是什麽?我現在應該怎樣應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