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卫生间漏水
更新时间:2009-02-23 21:33:16
问题描述:
因楼上卫生间漏水,造成围绕卫生间的墙脏污,发霉.经派出所组织我们调解,调解协议书上说,楼上卫生间漏水到楼下的防漏工钱一家一半,材料费各自承担.但是楼上的不执行.派出所还从报纸上叫了一个防漏师傅来看漏水的原因,防漏师傅说是楼上卫生间防漏没搞好,要重新翻起来做过防漏,但他没有鉴定文书.我想请问:这份调解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调解协议书是用派出所用笺写的,我们双方签名按手印还写了同意调解,但派出所没签字盖章.如果打官司能打赢吗?怎么打?要求赔偿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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