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09-02-03 23:32:50
问题描述:
律师好!
我们有十年婚史,有一男孩十岁,因感情不和我要求离婚。现还在协商过程中,他要求房子归他(注:我们的共同财产都花在这个房子上了)孩子他也要,说抚养费我可以不付,(我没有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还要求我一年只能探索孩子两次,并且不让我带孩子出去玩玩或是散散心,而且探望的时侯还要电话预约。
请问:离婚后,我是否能够随时去看望孩子,带他出去玩玩或是散散心?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他说孩子给他父母带,他自己没有时间带,我不同意,是因为他也没有经济能力和时间,以前还经常出狠手打孩子,导致孩子现在都很怕他,他的父母年龄年近七十岁了,还要带一个比我孩子小四岁的孩子,各方面都不具备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条件,我的要求合法吗?如果我要求直接抚养孩子,我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我该做些什么?
如果我们一直这样僵持下去,协议达不成,是否直接提起起诉?如果我要找律师代理,律师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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