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过了两个月后,所以错过了机会。是不是该有某电厂负责?有没有侵犯当事人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9-02-02 16:35:10
问题描述:
某电厂到高校招人,当时同意录用当事人,并且要求当事人寄出协议给用人单位,但是过了两个月后,他突然说不录取当事人。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有另一用人单位同意和当时人签约,可是由于就业协议已经寄出,所以错过了机会。这造成的损失,是不是该有某电厂负责?某电厂的做法有没有侵犯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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