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想请问因为我的工作性质需要是天天外出工作的,在08年4月跟业务员出去跟单送货途中,在同方向超车中,不慎撞上左边路面的护栏,向左侧翻,造成本人受伤。在医院主治医生在出院时给的证明是骨盆骨折,需要伤
更新时间:2008-06-19 15:29:37
问题描述:
一,我想请问因为我的工作性质需要是天天外出工作的,在08年4月跟业务员出去跟单送货途中,在同方向超车中,不慎撞上左边路面的护栏,向左侧翻,造成本人受伤。在医院主治医生在出院时给的证明是骨盆骨折,需要伤休三个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是单方面的事故由我自己负全部责任。在一份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书上明确写明要我承担本人的医药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损坏公路设施费等一切费用。这合理吗?请问在公司车辆入全保的情况下,在此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是由公司负责,还是由我负责?如果由我负责我该承担百分之几。因为我进公司之后,到至今公司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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