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知道我如果通过法律来解决的,我能得到什么,能不能做到孩子和房子归我,她给孩子抚养费用是亭子的一半?谢谢。
更新时间:2008-06-18 13:58:0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与妻子在2007年12月24日以协议离婚,我们共同的财产有一贷款购买的房子,和新百业市场的一商业亭子,当时我们协议离婚的时候房子和孩子归我所有,亭子归她,她不用给孩子抚养费用,但本年1月4日晚上,她来我家和我吵架,一定要孩子和房子,处于种种原因我答应了她的要求,我俩协议房子和孩子给她,亭子归我,我给孩子的抚养费用是亭子年租金的一半,但是时候我搬出来以后,她却不肯把亭子的手续交出,我也是想为了孩子我也没在要,但是于本年3月开始,她不在交房屋的贷款,由于房子是我的名字,她还要求我把孩子的监护人改到她的名下,这个是我不能在忍让的。注:我有正式的工作,她在市场做服装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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