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看过相关法律信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诈骗罪。但此事是在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生的,还有,我朋友在此单位上班未签过任何的就业合同,请问这个该如何定损失
更新时间:2008-06-19 21:36:17
问题描述:
我朋友原在电脑城上班,工作了大约快2年的时间,在这之间因给别人送电脑时被人把电脑骗走,当时就报了案,可至今未找回,老板便要求我朋友偿还改电脑损失的70%大约8000左右,现在我朋友因压力已经离开了工作单位,但老板反复追要此损失,并恐吓报警告他欺诈,或要找人砍他一条腿,并要求在一个月之内必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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