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什么要我们签订40个小时工作时长,公司要求我们上6天呢?这合理吗?2.对我们老板的这种做法,我该怎么办才能保护好我的利益不受损害呢?
更新时间:2008-06-16 23:15:4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从去年10月份进公司到现在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保险也没买过,最近老板才说到此事,称要与我签订合同后才能购买保险,但合同上明确规定工作时长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因我司工作为6天制(每天8:30---17:30,每天7.5小时工作制),已经超出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长,我找老板理论,但老板说:“我们就是上6天制的,而且你们每天上午10:30--10:45,下午15:30--15:45都要休息一会,这个休息时间应该除去的,实际你们每天上班时长只有7个小时),因此我对此非常不满,不愿意和老板签订此合同,老板就不给我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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