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上述情况,我能不能去走法律程序,打官司能打赢吗?
更新时间:2008-06-13 09:53:09
问题描述:
去年,做了一家小公司的工程,是劳务分包,当时是跟这家公司的老板(赵)谈的,合同额13万,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合同,总共给了7万元人工费,工程是07年年底做完的,并办理了决算,决算金额近14万,他们工程部经理签的字,这家公司老板答应年前把人工费结清,由于当时他母亲接管财务,说公司资金不到位,年后给结清。
过年后,一直托到5月份,这家公司被农工商房产公司兼并(这家公司的老板(赵)是农工商房产董事的外甥),成为农工商旗下的一个部门。
前段时间去要钱,赵答应近期结清,现在他上面有个领导,说要从新结算,有几栋楼没建,要扣4万元。(在这之前,给赵结算时,因为考虑工期比较长及帮他们公司做了其他工程很多收尾的活,就没有砍掉),我找赵给个说法,赵说:现在是国企,他一个人说了不算,已经尽力了! 说下一期项目想办法给补偿回来。如果答应他们扣除金额,过两天就可以来拿钱,但是过了两天去要钱,赵上面的领导又说,现场有问题(去查实大部份都是设备原因),现在不能付款。
手上材料:只有他们工程部经理签字的决算书(决算时,赵,还有他母亲都在场,都承认这笔帐)
如果对方说,在决算,那以前的决算书能不能成为依据呢?
在提到工程施工问题:这家公司没有合并前,年前已经把项目竣工移交(我们有对方移交单),对这边施工都得到了认可,才办理的决算,都过去半年了,现在合并后,在去找现场问题的理由,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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