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得到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如何鉴定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将来我离婚的话,如何分配财产?还有我有一女儿,如果离婚的话,女儿能否判给我?
更新时间:2008-06-16 11:24:33
问题描述:
03年12月我由于要结婚,所以贷款买了1套房子(贷款期限10年),向父母借了10万元,(女方没有出钱,只是购买部分家具而已)。04年5月我和老婆结婚,当时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到了06年5月,由于火车站改造,我的房子处于拆迁范围内,扣除还贷款后净得14万左右,如今拆迁安置房即将拿到,总价为18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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