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书写错误就一定要按开错的为准吗?开多了就是我多收,那开少了就是他少交了吗?而且款项当晚以结清他要我赔偿的话我的原始帐单,日报表,交款单能为我开错的收据举证吗?那张开错的收据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率,我
更新时间:2008-06-16 17:07:30
问题描述:
2008年五月二十七日在餐厅收银台上收取当晚婚宴款9152元当时因为新郎没找出押金单,以餐厅帐单收取款项(扣除押金1000元)实收8152元当时现金收取,双方确认金额无误以餐厅帐单为依据给新郎一份。2008年五月28日新郎退回押金单,我就开了一份收据给新郎,收据错开为8512元误差360元当时双方并未发现,2008年6月10日,新郎以我开错收据金额为由,说我多收360元要求我偿还360元,我及出纳,当晚值班主管出示原始帐单交款帐单,收款日报表和当晚领班做的营业日报表给新郎查账,新郎说款是他亲戚付的无法查证只认收据所开金额认定我餐厅多收他360元要求赔偿,新郎也承认当晚钱款是由他们确认才交到我手上的并且当面确认以后才离去,交涉2小时新郎以要回去核对自己的帐款为由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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