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我该怎样做?
更新时间:2008-06-10 20:48:5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新闻工作者,在2005年以前我在乡镇工作,(也就是乡镇广播员)但是工资及人事关系在县广播电视局.2005年7月我被借调到县广播电视局新闻部工作,工作两年多的时间得到了领导及同事的认可,因此我也享受和其他同事一样的福利待遇。但是在2007年12月11日,局长找到我和另外一位曾和我一起调到局里的同事,说有人(怀疑是其他乡镇的广播员)把我们到局里工作的问题反映到县领导那里,使他很苦恼,为了平息此事要求我们两个人暂时回避一下,当时为了给领导分忧,而且说的是回避,所以也就没有想过多的事情,当即就同意了,从第二天开始我们就停止了工作,没想到这一回避直至今日已有半年之久。期间我曾多次找到局长谈话,但每次都说一个理由将我打发掉。我目前在家工资照发,就是享受不了局里的各种福利待遇,可是我已经工作了10几年,突然在家闲置非常不习惯,我不知道这种没有犯错误而被停职在法律上有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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