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我有那些补偿我是不是要去申请伤残鉴定
更新时间:2008-06-09 15:05:23
问题描述:
你好 律师 我是远洋船员 经北京一家外派公司 在新家坡船东船上工作 3月11日 食指与中指指尖处 被机器打断 骨头离断 手术后有内固定 现已基本恢复 食指指甲尚未长出 不过还不能工作 指头处于新伤神经敏感期 前期住院手术费全部由船东报销 外派公司让我3个月后 把出院以后的的诊治单据及费用发票 所有原件寄给它 并由它向船东索要保险费 但具体都获得那些赔偿 它不说 我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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