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养老保险缴纳等问题
更新时间:2008-10-20 15:44:21
问题描述:
2008年7月14开始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进入试用期是三个人,试用三个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已经超过三个月一星期,单位不与签订劳动合同,且无故拒绝了我和其中另外一位。只正式入用一人,期间试用工资800,而相同岗位的正式职员是月工资2000.那么我们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安最新劳动法要求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人员的80%,即我们试用工资应该是1600.且满一个月不与签订合同,按照法律要求2倍工资计发应发后2个月是3200每月,请教下褚各位律师
针对以上问题 想再请问哪位好心律师能否告诉我 以上情况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单位相同岗位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我是否在仲裁时可以要求获得以上补偿,具体标准如何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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