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以工厂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造成现在工人因没有个人土地使用权,没有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为由对工厂进行起诉
更新时间:2008-06-09 20:52:57
问题描述:
近期,襄樊市的三桥修建计划已经出台,三五四二厂有一部分家属楼要被拆除,六十多户人家面临没有房子的境地。三五四二厂建这些楼时,说好了后面给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可是这些职工已经把原来的房款缴清后,厂里却拖着迟迟不办,到现在,要搞拆迁了,因为没有办分割,职工没有个人土地使用证,襄樊市只能把补偿金给了三五四二厂,可是三五四二厂的党委却对工人只字不提,而且对涉及拆迁的六十多户不管不问,还要求按时搬出。虽然市里给每户提供租住房屋的租金,并且提供补偿面积,可是工人的大量经济损失谁来赔偿,辛辛苦苦攒一辈子钱在厂里买了房子,想着相信组织,以厂为家,现在却是为什么不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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