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损坏门,还被人打,被人逼迫给钱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10-31 16:54:22
问题描述:
我在柳林村租房居住,在10月17日晚,凌晨1点半左右,从外面归来由于房东把电源关掉导致我们在外面进不到房间,手上带着钥匙,但是不通电门打不开,就在下面叫房东但是没有应答,我们就推门进去,当时在推门过程中房东听到叫声把开关给插上,我们一推就进去了但是当时这个情况我们并不知情,在上楼的时候房东叫着我们说我们把门给踢坏了,让我们赔钱,然后换出手要打我们,叫上他弟弟把我们打了一顿后来又报警把我们双方都抓进沙门警务区了由于房东那边有人导致我们一直在警务区被关了一天一夜,让我们进行调解赔偿,但是当时门并没有损坏也没有打到房东,房东说我们把门给损坏而且换把胳膊打伤,让我们赔偿5千元,但是经过调解最后达成协议是说要我们赔偿1千元然后把门给修好,然后才答应放我们出去,当时因为房东那边在派出所有人所以在他们要求和协商下就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让我们赔偿1千元然后把门损坏的地方修好,但是现在我们已经给了1千元房门也修好了房东一直不认可说必须达到他满意为止。现在又开始问我们要钱并且不让我们进房间去把我们的房子换了锁,压着我们的手机不给,说让在给他钱,说他一直不满意让继续给钱知道他满意为止,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能借助你帮我们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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