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出注销公司吗?2、单凭一张欠条可以要回钱吗?3、我老婆的工资可以要回吗?如何要?具体数据该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08-06-11 16:38:21
问题描述:
公司一年前成立,我和另一个股东合伙经营,他负责销售,我负责技术和生产;由于市场开拓不够,导致亏损,2008年4月17日协议分开经营,由于在分割现金和货物时存在矛盾,经多方调解都未果,我提出:公司他要,我转给他,他不要,可转给我,如果不愿意转让,可以注销。这个方案已经提出约15天,但对方一直推脱有事未给予答复,目前公司已经无法正常经营。注:1、我是法定代表人;2、他欠我22000多元钱,有欠条。3、我老婆在公司上班,当时答应2000元/月工资,她从5月份上班,11月9日生小孩,之后基本没有去公司,但从11月份到今年的四月份,她自己的销售额有11万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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