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上法院诉讼是否可以?可否告他诈骗罪?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尽快全部还清?
更新时间:2008-10-31 13:18:26
问题描述:
有一个人说有急用,向我借了一万五千块钱,借条是用电脑打印出来,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食指),内容如下:
今日是2008年5月1日星期四,本人李宇因事情紧急,向王洋借款壹万伍千元整。还款期限为五年。
借款人:王洋 偿还人:李宇
没有任何抵押品,本来口头上他说有钱就还,我想也就一年还清了,所以也没写什么利息,可是后来七月时我有急用向他索要三千来用,他就避而不见,说在外地,索要四天才汇来五百,却通知我改成一年还三千,他再无音讯,到现在只有他的小灵通号,还经常关机联系不到,九月再打电话要钱时,他还是说在外地没有钱还,我十月三号联系到他,给他发了短信要钱,可是他回了两三条说没钱,就不再回复了,我现在也无法联系上他,我现在怀疑他根本就不想还钱,因为他每次都说在外地,但是联系他时用的都是小灵通,在外地根本无法使用,他这是欺骗。我担心五年之后再也找不到他,想让他现在就全部还上,上法院诉讼是否可以受理?可否告他诈骗罪?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尽快全部还清? 如果都不能,能否重新定立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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