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未到可以起诉收回吗?
更新时间:2008-10-18 10:39:0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于2008年初借给女友27万元共同在市区买房,但产权是办的她的名字,她也打了欠条,并以一个镇上的门面房作抵押,期限5年;今年5月至6月又先后借去我20万元,这次打的是借条,也没有用什么财产作抵押,期限还是5年。但后来我从她的朋友中了解到她在镇上的门面房在此之前已经抵押给其他人,并以房屋产权证扣押。我们现在关系很僵,请问律师我现在想要回这笔前可以吗?或者5年期限到后再起诉万一其他债权人一共起诉她我有把握能拿回我的钱吗?因为我没有她房屋产权证作扣押,我比其他人先起诉把握性大些吗?还有欠条与借条有区别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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