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车子在我楼下掉了的就应该我独自承担这个责任。如果我给了寄车费放他那里掉了肯定完全是他的责任。但是现在这种情况,我认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其实也不是钱的问题,我主要是想争口气,坚持我的原
更新时间:2008-05-31 21:31:51
问题描述:
我们小区物管费在我们这个城市来说,是比较高的,管理还是可以。所以我的自行车就直接放楼下单元门里没有放在物管指定的寄车的车棚里。
但是5.12地震,我们小区单元门下的楼道门就随时打开的,我的车子也没有掉。
后来有一天,小区维修地震震斜的围墙,那天晚上我的车子就掉了!!!
我去找物管,他说他没有责任。因为他事先通知了的非机动车放在车棚里的。目前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他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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